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造林管理工作的通知

林沙发[2006]65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局):
    由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部分地方管理粗放,忽视质量,再加上自然条件原因,造林成活率与保存率偏低,影响了工程建设成效。为进一步做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2006年造林工作,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分解2006年度工程计划。各地林业部门要与综合部门加紧协调沟通,尽快将2006年国家下达的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县(旗)、乡(镇),以利于基层早准备、早安排、早动手,确保不误春季造林。
    二、科学编制县级作业设计。作业设计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程,合理安排营造林任务、林种比例、树种选择、植被配置,将全部建设任务具体落实到山头地块。作业设计须按程序审批,一经批复,不得擅自变更。无作业设计或设计未经批准不得组织施工。
    三、做好造林整地与抗旱准备。整地是造林施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科学、适当的整地措施,有利于提高造林质量。工程区提倡局部整地造林,并注意保护原有地表植被。除营造灌木林可随造随整外,营造乔木林一般要提前整地。同时,各地要提前做好抗旱造林的物资准备,将干旱对造林成活率、保存率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认真组织好工程造林种苗生产与供应。各地要按照适地适树适种源和良种壮苗的原则,认真组织工程建设种苗生产和供应。工程造林一律使用一、二级种苗,提倡就地造林、就近育苗,实行定点育苗、合同育苗、定向育苗。认真做好苗木生产与运输,避免苗根暴露时间过长、苗木失水,尽力使苗木保持良好的形态和生理特性,以保证苗木的成活率。严格种苗检验、检疫制度,禁止使用不符合“一签两证”要求的苗木。
    五、推广治沙实用技术,提高工程建设科技含量。各地要把实施科技创新、强化科技支撑作为提高造林质量的关键,将科技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要广泛应用保水剂、生根粉、地膜覆盖等抗旱保活技术,注意选择耐干旱的乔灌木树种,着重推广容器苗造林技术,提高容器苗造林的比例。加大推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主要治理模式》力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优化沙化土地治理模式。
    六、加强造林施工管理,强化质量监督。加强对造林作业各个施工环节的管理,严格把好整地关、苗木关和栽植关。每项作业环节都要在监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立即返工。认真贯彻落实《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凡人为导致造林质量事故的,将给予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加强对新造林地的抚育管护,保护工程治理成果。对新造林地要适时进行松土除草、浇水施肥等抚育作业。各地要全面加强对新造林地的保护,建立护林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制定护林公约,全面落实新造林地管护责任,做到管护措施到位、管护人员到位、管护责任到位。

二ΟΟ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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