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管[2007]7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7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7]79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8%调整为1.98%,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二、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14%调整为4.32%,五年期以上从4.59%调整为4.77%。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附  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  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  位:%项目 调整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缴存0.72 0.72上年结转 1.80 1.98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14 4.32
     五年以上 4.59 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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