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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合字[2003]9号 
                    2003-04-28 09: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经贸委(厅、局),中央管理的企业: 
                      根据《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外经贸部2002年第32号令)和《关于开展2003年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和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外经贸合发[2003]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启用境外投资联合年检专用章和年检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专用章由我部制定样式,你单位根据样式自行制作。(样式见附件) 
                     
                      二、年检专用章规格如下:长8公分,宽2公分,内刻宋体字,其中,“境外投资联合年检专用章”为宋体三号字,“   
                    年度 级”为宋体小二号字。  
                     
                      三、年检专用章中,“ 年度”需要你单位根据年检执行的年度自行填写;“   
                    级”需要你单位根据年检结果确定等级后,用大写“壹、贰、叁”分别填写。
                     
                      四、年检证书已由我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印制完毕。请你单位根据联合年检的进展情况,将参加2003年联合年检的境外企业数量上报我部,以便下发年检证书。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限做好2003年的联合年检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年检专用章样式
                     
                  商务部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二   
                    日
                     
                       
                  附件: 
                      年检专用章样式 
                      (规格说明:专用章长8公分,宽2公分,内刻宋体字,其中,“境外投资联合年检专用章”为宋体三号字,“  年度 级”为宋体小二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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