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学校的防治工作要特别重视和加强”,学校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应采取“更为严密、严格的措施和快速反应机制”,坚决阻断非典型肺炎在学校的传播.为把各方面的力量动员起来,防大疫、打硬仗,现对高校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全校动员,全力预防,切实落实各项典型肺炎预防措施。尤其要加强预防非典型肺炎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鼓励学生多到户外进行身体锻炼,注意均衡饮食,提高免疫能力;对学生宿合、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场所要定期进行消毒,并保证空气流通;为学生宿舍配发体温计,每天测量体温,对体温升高者进行密切观察、排查等。
    2.各高校必须做好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预案,建立紧急应对机制,一旦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实施隔离,切断病源在学校内的传播。要在校医院内安排一定数量的病房作为临时隔离观察室。同时,要事先与当地卫生部门协商,确定指定的收治医院。一旦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然后立即与指定医院联系进行转诊隔离。
    3.对出现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高校,学校可根据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完成作业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都不离校,保证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4.高校是相对安全的场所,为保护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各高校要加强管理,避免人员流动,尽力阻断非典型肺炎病源进入校园。
在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期间,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取消各种旅游团组进入校园。不要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同时也要提醒和动员学生、教职工尽量减少或不参加大型集会活动。
要提醒和动员学生、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五一”长假期间,各高校都要动员和组织学生、教职工在学校及当地休假,不外出旅游,外地学生不离校回家。
    5.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学生会及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安排和组织学生以小型分散的方式进行学习和活动,开展必要的室外文体活动等,稳定学生情绪,凝聚学校人心。
    6,加强宣传工作与舆论导向.尊重学生和教职工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学校非典型肺炎的信息,使学校非典型肺炎的信息公开、透明。
    7,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在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期间,要对教育部执行“零报告”制度,即从本月19日起实行每日下午3时之前向教育部体卫艺司(传真号:66096849)报告发病情况的制度,即使当天没有任何疫情也必须按时向教育部体卫艺司报告。
各高校附属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每日向所在地(区、县)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非典型肺炎疫情(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及相关情况。

                                                                教育部
                                                                200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