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针对近期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由于过氧乙酸、含氯化合物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当、监管不力所发生的火灾、爆炸、容器破裂等事故时有发生,为加强对上述化学危险品的监督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5月16日紧急发布了《过氧乙酸》等六项国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过氧乙酸》(GB19104-2003)、《过氧乙酸包装要求》(GB19105-2003)、《次氯酸钠溶液》(GB19106-2003)、《次氯酸钠溶液包装要求》(GB19107-2003)、《次氯酸钙包装要求》(GB19109-2003)等五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过氧乙酸含量的测定》(GB/T19108-2003)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过氧乙酸包装要求》、《次氯酸钠溶液包装要求》、《次氯酸钙包装要求》等三项标准自2003年6月15日实施;《过氧乙酸》、《次氯酸钠溶液》、《过氧乙酸含量的测定》等三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生产单位必须按标准组织生产,经销单位自2003年6月15日实施。
欲了解上述标准的详细内容,可从本网站查阅或免费下载。由于制定时间急促,对于标准中存在的问题欢迎社会各界及时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反映,以利于标准的进一步完善。
特此通知
二00三年五月十六日
GB19104-2003《过氧乙酸》国家标准
GB19105-2003《过氧乙酸包装要求》国家标准
GB19106-2003《次氯酸钠溶液》国家标准
GB19107-2003《次氯酸钠溶液包装要求》国家标准
GB/T19108-2003《过氧乙酸
含量的测定》国家标准
GB19109-2003《次氯酸钙包装要求》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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