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君律师,男,汉族,民盟盟员,国际狮子会及中国深圳狮子会会员。199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担任深圳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现担任民盟深圳市委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民盟广东省委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专家评委等社会职务。
1994年7月至1995年9月任天津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公证处秘书,1995年10月辞去公职参与创办天津立人律师事务所,为创始合伙人。1997年后调深圳,在司法部信利律师事务所驻深办事处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9年加盟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现为合伙人律师。
自从业以来,先后办理大量各类刑事、经济案件及非诉讼业务,其中参与办理的“张子强集团”犯罪案、“君安事件”案、“广信事件”案、香港林氏兄弟涉嫌2.56亿合同诈骗案、著名版画家应天齐诉著名黄梅戏演员、全国人大代表韩再芬名誉侵权案、美国英特尔公司诉深圳东进技术股份公司软件著作权侵权案等案件均是国内外有影响的重大典型案件。
刘文君律师曾提供服务的主要客户及法律顾问单位有:广东发展银行、深圳龙岗投资公司、中建一局深圳公司、开平第二建筑公司、大中华国际房地产公司、招商房地产公司、深圳科松电子有限公司、香港悦富集团有限公司、松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TCL电脑有限公司、系统电子(深圳)科技公司、深圳协和电力公司、深圳亚特尔科技公司、香港威成公司、深圳德信佳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意科特科技公司、高嘉电子有限公司、深圳东进技术股份公司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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