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公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2、接受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
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
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7、解答各类经济、民事、刑事、行政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帮
助、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法律讲座。
8、代理金融业务:贷款催收;房地产按揭;金融资产转让;不良资产处置与核销;
信用证、票据、存款、贷款、同业拆借纠纷 ;各类保险的索赔、理赔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