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2、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属的聘请,提前介入,提供法律帮助,进行刑事辩护
3、 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
4、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特别是在河北省高院、最高法院的申诉
5、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谈判、调解、仲裁等活动
6、 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债务清欠
7、 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合同、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等各领域的法律服务
8、 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其它法律事务文书
9、 提供律师见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