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艳利,男,一九七三年出生。一九九五年毕业后分配廊坊市安次区司法局。一九九六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在金光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2003级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班学生.在从事十年专职律师期间,已经代理各类案件数百件。在执业过程中,先后担各类二十余家各类公司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在所担任的某外商独资公司法律顾问的十年间,凭着自己过硬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对当事人认真负责、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首要目标的积极工作态度,使该公司十年间未发生过任何诉讼纠纷案件,为自己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目前正在积极开拓非诉服务市场。在十年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同时也为自己的理论水平提高创造了条件。先后著有《论法律援助制度及我省现状》、《试论格式合同中不公平等款的遏制与救济》、《浅论行政不作为的遏制与救济》、《论司法活动的新闻监督》、《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责任承担》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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