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德芳律师,男,汉族,1972年4月15日出生,湖南安乡县人,中国民主同盟盟员,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周律师先后取得了市场营销和法律专业本科文凭,现正攻读独立本科《公共关系》专业,自199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共承办了1000多件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其中代表23名澧县农民状告澧县人民政府,一审胜诉,为了顾全大局,二审代表农民与澧县县政府和解结案;跨三省“一女嫁三夫”的交通事故赔偿一案,被中央电视台《讲述》栏目专访报道过;两次法律援助参与全国首例特大人体藏毒走私一案(公安特勤杨长秀带领89名家族成员走私毒品)的刑事辩护;31名盐商集体起诉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通过周律师耐心细致的工作,31名盐商以撤诉方式结案;为了防止100万国有资产流失,周律师代表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诉中国石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历经两年的诉讼最终以常德市国资委胜诉结案;周律师曾于2003年12月高票当选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07年2月组建湖南中思律师事务所并任该所主任,周律师自2007年以来一直担任湖南常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潇湘晨报《律师说法》每周一期的特约撰稿人,2008年12月周律师被当选为武陵区社会新阶层联谊会副会长,2009年6月周律师被评选为“常德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咨询评议团”成员,多次参加中共常德市委常委会分析检查报告评议会。周律师先后担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临澧县支行、常德市文博拍卖有限公司,常德市华晨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德贵隆发展总公司、常德鸿图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常德天易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常德晚报《美文时代》、常网(www.hncd.net)、常德蒙源商贸有限公司等十几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周律师既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在《中国律师》和《湖南律师》上发表多篇论文,又有仗义执言的职业品格。忠于法律、维护正义、开拓创新、诚信服务是周律师的执业宗旨。周律师的执业格言是:勿以义小而不为,勿以小利而为之。周律师具有商人的经营头脑,但乐于奉献,从不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非法损害他人利益;周律师具有法律人的敏锐和严谨,但从不因为案件标的少、难度大而不为之提供法律服务。周律师以其热情的服务态度和务实的办案作风,良好的办案效果,服务大局,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赢得了当事人及司法各界的尊重、认可和赞扬。 2008年11月7日,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律师协会授予周德芳律师“湖南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09年8月当选为南省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2010年2月当选为常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和常德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0年12月,常德市司法局、常德市律师协会授予周德芳律师“常德市第二届十佳律师”、常德市“十佳人民满意法律服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由于周律师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中思所自2007年2月28日
批准成立以来,由当初的执业律师10名飞跃发展到2009年的25名,实习律师由最初的3名发展到现在的7名,该所承办的各类案件也由100多件发展到现在的400多件。周律师比较重视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和规章的制度的完善工作,中思所设计了自己的有特色的所标,创建了中思所网站(www.cdls148.com),并制定了包括《律师回避制度》、《重大案件汇报讨论制度》等一系列内部制度。周律师过去成功地办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后将会更加努力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奉献其特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