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维民,湖南常德市人,高级律师(二级律师职称),现任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作人,常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郑维民律师1994年10月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1995年4月开始执业,专业主攻方向: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房地产业务和公司顾问业务,从业10多年来,先后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一亿元,为7名被告人做过成功的无罪辩护。
郑维民律师专业基础扎实,勤奋好学,作风踏实,为人诚恳,曾多次就有关法律热点问题发表文章,发表了《论签定体制的缺陷》、《律师千里救人质》、《寻呼停机、法律说不》等论文和办案记事近10篇,现担任常德广播电台“971新说法”,鼎城广播电台“律师说法”栏目特邀嘉宾主持,以及法制生活“杂志”公民律师团成员。
郑维民律师的人生格言:“自信笃行,成就卓越”。
个人准则:“用心做事,诚心待人”
执业格言:忠于事实 忠于法律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