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杰律师,男,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取得律师资格,曾在大港石油管理局工作八年,历任法律顾问室干部、副主任、石油工业企业管理经济师。1993年担任天津市第五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兼任经济法律事务部主任。1995年至今,天津市天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高级律师。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协会房地产委员会委员、民商法律委员会委员。
赵杰律师从事专业律师实务工作十二年,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法律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高的诉讼和仲裁技巧,擅长办理各种类型的复杂疑难案件。历年来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外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承办的各种案件累计达三百余件。其中承办的“著名类风湿专家王兆铭教授诉济南某医院名称权纠纷案”、“津城搬运场对天津市化工机械厂化机分厂兼并项目”、“张家口市王某等37人诉某物流公司特大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香港美联(中国)投资贸易有限公司诉贵州明美进出口公司国际买卖合同纠纷”、“潘某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侵权纠纷”等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部分案件被《人民日报》、《中国医药报》、《健康报》、《河北日报》、《新浪网》等多家媒体报道。
赵杰律师曾多次参与资产重组、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等法律论证和方案设计,在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清算、破产、资产交易等非诉讼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赵杰律师所在的天津天鼎律师事务所(原名为天津市第五律师事务所),为天津市司法局直属律师机构,成立于1988年。1995年改制为合伙型律师事务所。为天津市知名律师事务所之一。是一家综合性的大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余人。该所业务范围广泛,主要包括刑事、民商、公司、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国际投资与贸易、诉讼仲裁等。
赵杰律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仗义执言、敢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精湛的专业功底、强烈的责任感以及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是该律师一贯特色。2000年,被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律师协会评选为“人民满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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