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翔
主任律师、经济师。男,汉族,1975年12月10日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人,中国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法学专业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学专业。1997年援疆到新疆从事警察工作,2000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从事律师执业至今。2003年取得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文凭和相关院校民商法学硕士学位。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研究生期间被该校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称号,2006年6月又被全国人才评价网评为
“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8年9月被喀什二中聘为法制副校长
胡志翔律师勤奋好学,对业务刻苦专研,年轻的他除考取全国律师资格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外,还考取了全国中级经济师资格、高级企业培训师资格、心理咨询师等资格,是一位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致力于推进司法公正,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律师人才,2008年成功投资设立了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
胡志翔律师执业期间曾担任过政府法律顾问及30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对商业环境和商业规则具有深入、独到的理解,并将之运用到法律服务之中。多次为客户提供构思精巧、贴切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还代理了最高法院和各地法院的多起重大诉讼案件,始终保持出色的执业记录,深受肯定。
胡志翔律师近年来在相关媒体发表专业论文若干篇,曾接受各大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他信奉的格言是:诚信和责任,是律师事业发展的基石;公平和正义,是律师内在永恒的良知。
执业专长: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大型经济案件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