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我国将举行第三次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总结前两次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对今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日前,国家经贸委和人事部的有关负责同志就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情况接受记者采访,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我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对推动企业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及目前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状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份逐步得到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日益壮大,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显著。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办的“依法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法治讲座上曾经明确指出:“要注意培养懂法律、善经营的企业管理人才,进一步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以利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目前,我国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有9万多人,经过1998年、2000年两次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2.3万余人获得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但这支队伍无论从数量上还是素质上,都远远不能满足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企业已被置于与国外企业同样的法律环境之中,依法防范经营风险,保护合法权益是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企业迫切要求培养大批素质较高,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为稳定和发展企业法律顾问队伍,明确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地位、任职资格等,参照国外通行做法,按照我国执业资格制度管理序列,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共同组织实行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执业资格考试是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的基础。做好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在新形势下的稳定和规范化发展,有利于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社会责任感和业务素质,从而有利于为企业从法律角度应对入世奠定人才基础。
二、企业法律顾问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及特点
目前,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在四个方面:一是为企业领导者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将企业各项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推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企业合同、质量、招标投标、知识产权、工商事务、仲裁诉讼管理等规章制度,规范企业行为,防范经营风险;三是促进企业依法改革,在企业改革改制、重组上市、兼并破产中,积极组织法律论证,提出法律建议;四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处理企业各类争议和纠纷中,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和我国现状看,企业法律顾问具有三个特征:一是属于企业内部职工,其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密切相关;二是从工作定位上是企业管理人员,参与企业内部管理,是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三是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目标是以事前防范为主,努力将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国家对今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企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今年国家对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主要包括考试报名条件、免试条件与科目、考试年度与成绩有效期限等。
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报考条件,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将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的工作年限均降低1年。今年报考的条件是: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取得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取得博士学位的。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的,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关于免试条件与科目,今年调整的内容是继续实行免试政策。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试部分科目:一是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被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的,可以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二是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的,可以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三是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评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的,可以免试综合、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
关于考试年度与成绩有效期限,自2002年开始,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由每2年组织一次调整为每年组织一次。考试成绩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即2年滚动管理。参加4科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即参加4科考试人员的成绩2年有效;参加2个及以下科目考试的人员应当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今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时间、科目、报名方式和考务工作
今年考试时间定于10月12、13日举行。考试科目为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报名时间一般在4月至5月中旬之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
,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目前,各地报名工作已经陆续开始,申请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报名。考试的有关信息可查阅国家经贸委网站(网址:www.setc.gov.cn)。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和司法部进行了职责分工。国家经贸委会同司法部组织考试大纲的拟定和命题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授权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各项考务工作,并会同国家经贸委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国家经贸委负责考试学习指南的编写和组织协调考前培训工作。全国第三次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学习指南拟于4月中旬出版,考生可向当地省级经贸委咨询。
目前,国家经贸委已印发通知,要求各地经贸委做好对考试的组织、宣传及考前培训工作,要加强与当地人事、司法部门的配合与协调,确保2002年全国第三次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完)
2002年4月
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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