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日前在"内地企业香港上市十年回顾与展望"论坛上向与会者介绍,国资委目前正在着手进行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紧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公司法,参与制定了《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并已正式颁布实施。下一步,将起草有关产权界定、产权交易、清产核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按照国际规范明确规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作一个行为规范、负责任的股东,是国资委各项工作的出发点。
二是保证所监管企业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的透明度。目前,中央企业已全面启动了清产核资工作,以摸清家底。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各种信息的透明度,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外部监事会的工作,并且更多地依靠社会中介机构。
三是对所监管企业试行经营目标管理和业绩考核制度。从明年开始,国资委所监管的中央企业将全面实行经营目标管理,并据此对经营者进行业绩考核。
四是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报酬制度。包括与企业规模相关的基本年薪和与业绩考核挂钩的效益年薪。在此基础上,国资委还将进一步研究加入股权或退休金计划等长期激励方式。这项工作的方向,是逐步使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报酬制度也具有市场竞争力。
五是改进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选任机制。前几个月,国资委以六家企业的7个岗位开始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管人员的工作。下一步,国资委还将进一步扩大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规模和范围。
六是推进所监管的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包括推动中央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推动中央企业的内部改革,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以精干主业,分流富余人员。同时,针对中央企业资源配置过于分散的情况,促进和引导中央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加快企业合并和重组的步伐。
邵宁说,随着这一系列工作的逐步到位,国有资产出资人到位的效果会逐步显现,内地国有企业在改革和发展方面将会出现积极的变化,在市场化的方向上会迈出新的步伐。相应的,这些国有企业所控股的上市公司也会出现一些新的变化,这些变化必然是有利于出资人的,有利于投资者的。
邵宁还透露,推进所监管的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使具备条件的优秀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是国资委下一年的一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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