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内瑞拉采矿业大量吸收外资 

 

 

 

    据委内瑞拉能源和矿业部日前宣布,2002年该国采矿业将可吸收外资15亿美元。 
  委内瑞拉能矿部估计,今年该国煤炭生产部门将可获得3900万美元外资,铁矿部门5.66亿美元,黄金3.24亿美元,铝矾土3.82亿美元,工业和建筑业用矿物原料3800万美元。 
  据能源和矿业部统计,自1999年9月委内瑞拉新颁布的矿业法生效至2001年底,委内瑞拉矿业部门共获得外国投资41亿美元。这一事实表明,新的矿业法并没有影响外资的流入,在某些方面还起到了鼓励外国投资的作用。 
  能源部专家分析,新矿业法中规定的某些矿物的开采税仅有1%,低于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和秘鲁等国的水平,是拉美地区最低的矿业税之一。委内瑞拉1945年公布的矿业法规定对采矿业征收地皮税、勘探税和开采税3种税。新法中勘探税已经取消,地皮税从获准开采后的第4年开征,开采税从开拓完成后的次月起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