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改革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让缴存人监管“私房钱”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防范资金管理风险、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权益,副省长许德立在21日召开的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上提出,全省地级以上市在7月底前要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形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蓄,财政监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
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决策体系
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通过建立民主、科学、公开的决策体系,让公积金缴存人参与公积金使用和管理。
据悉,作为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依据国务院行政法规设立的法定机构,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管委会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代表为主组成,人员组成要按“三个三分之一”要求选聘,政府、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以保证管委会能充分代表住房公积金所有人意志,确保公积金运行安全。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政府聘任,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确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65个县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月底前撤并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我省全面调整撤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级以上市按照精简、高效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10月底前完成65个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不得挂靠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与其他部门或单位合署办公,也不得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其负责人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推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办理任免手续,不得兼职。
6亿元逾期贷款年底前收回
据悉,由于前段时期管理决策存在的问题,我省目前还有公积金项目逾期贷款6·5亿元尚未收回。
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追收逾期的公积金贷款,省政府要求建立对项目贷款和违法使用资金回收责任制,由监察、财政、房地产、银行等部门成立联合小组,按照“谁决策、谁审批、谁负责收回”的原则,监督有关责任人,在年底前收回违规发放的项目贷款。
今后将建立起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督机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结算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将包括住房公积金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增值收益分配表等内容的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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