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朱镕基7月3日主持召开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专项规划》、《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讨论了振兴软件产业的问题。朱镕基指出,要适应时代进步和世界发展的新形势,从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要发挥我国智力资源优势,加快发展软件产业,要抓好电子政务,推动其它领域的信息化。他强调,加快信息化建设,必须以规划为指导,加强统筹协调,突出发展重点,务必注重实效,防止重复建设,切实打好基础,努力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信息化道路。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胡锦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岚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丁关根,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吴邦国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曾培炎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专项规划、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和发展软件产业问题的汇报。
会议认为,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是覆盖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会议通过的信息化专项规划,是我国第一个信息化发展规划。各部门、各地区都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增强实施规划的自觉性,把实施规划与推进工业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密切结合起来,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密切结合起来,与应对加入WTO新形势和深化体制改革密切结合起来,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密切结合起来,努力实现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会议指出,推进信息化,必须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应用主导、面向市场,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方针。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积极应用信息技术;要加强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和社会资金,建成结构合理、安全可靠、面向未来的国家信息网络;要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实现开放式、全方位、跨越式发展。为保证上述任务的完成,要在政府引导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抓好信息资源开发、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化应用和信息产品等四个方面的重大工程。会议强调,推进信息化必须做到基础工作先行,特别是要加快信息化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国家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加强信息化知识普及和人才培养。
会议要求,在实施规划中,一要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按照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分工,准确定位,互相配合,不能各行其是。二要突出重点,抓好先行,着重抓好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三要积极而稳步推进。在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产业发展中都要讲求实效,不能一哄而起,务必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四要勇于创新,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提高我国信息产业竞争能力。五要广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
会议指出,在新的形势下,推进电子政务,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加强有效监管、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具有重大意义。发展电子政务,还有利于推动国内信息产业发展,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我们必须顺应形势发展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会议提出,“十五”期间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目标是,初步建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政务信息网络平台;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基础性、战略性政务信息库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信息资源共享程度有较大提高;初步形成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人员培训工作得到加强,与电子政务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取得重要进展。
会议强调,发展电子政务,要按照统一规划和标准,明确目标,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要从实际出发,需求主导,突出重点,不搞“花架子”,绝不能“刮风”。同时,发展电子政务,还要体现改革精神,要有前瞻性,充分考虑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会议指出,必须高度重视加快软件产业的发展。我国加快发展软件产业既有必要,又有可能。发展软件产业要根据我国国情,发挥后发优势。一是要鼓励应用,内需拉动,把培育市场作为发展软件产业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国内市场潜力巨大的优势。二是要坚持开放,扩大出口,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三是要创造工程化的环境,促进国产软件标准和质量与国际接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走私盗版活动,改善市场环境。四是要深化改革,鼓励竞争,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行业特色和优势的软件骨干企业。五是要大力培养和广纳高层次的市场开发、经营管理、系统设计等方面人才,充分发挥海外华人和留学生的作用。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坚持一手抓信息化,一手抓网络信息安全。要改进技术手段,全面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防范机制。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会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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