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

 

 


  广州市副市长李卓彬近日表示,广州市将进一步采取措施规范土地市场,从源头上保证土地资源的储备数量和质量,同时解决广州市的“烂尾”楼问题。
  李卓彬表示,上世纪90年代初广州市的“房地产热”造成闲置土地较多,有形土地市场配套的政策法规还相对滞后,有形土地市场的运作期待进一步完善。对此,广州市1997年9月成立广州市收回闲置土地领导小组,至今共收回和注销用地批文760宗、面积达1118万平方米的闲置土地,有效地限制了土地的炒卖行为,逐步实现土地供需平衡。与此同时,自1997年11月至今,广州市已成功进行了10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开招标拍卖,成交总金额28.05亿元,比招标拍卖底价高出2.38亿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李卓彬说,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广州会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供应市场,统一调控体系,推行土地储备制度。对收回的闲置土地、企业原划拨土地拟改为房地产开发用地的,都必须由政府依法收回或收购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按房地产开发用地年度计划以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等公开方式出让,从源头上保证土地资源的储备数量和质量。
  针对房地产开发“烂尾”、城市房屋拆迁“后遗症”比较多的实际情况,李卓彬说,目前广州正抓紧研究出台《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使通过有形土地市场解决房地产开发“烂尾”的问题有法可依,从源头上规范土地市场秩序。
  李卓彬介绍,为了避免产生新的“烂尾地块”,广州市将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调整现行建设用地审批程序,主要内容是取消现行的《建设用地通知书》环节。按照现行的程序,用地单位凭《建设用地通知书》办理拆迁,拆迁结案后再办理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调整后的程序为:先办理土地出让或划拨(仅限在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上)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单位凭《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理拆迁手续。这样,用地单位取得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后再进行拆迁,明晰了拆迁地块的土地权属,有利于“烂尾地块”的依法处理,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将依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