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研究室提出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建议

 

 


  今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党的第十六次代表大会,这是我们党在进入新世纪后,为迎接新挑战、夺取新胜利举行的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做好今年各项工作,保证企业和社会稳定,具有特殊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把困难估计得严重一些,把应对预案准备得充分一些,把工作做得更细致一些。对正确的改革措施,要注意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同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对需要完善的政策措施抓紧完善,扎实、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
  一是要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解决好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这些年,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措施,对推进改革和发展、保持企业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要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何地方都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当前,要特别关心三年期满出中心而又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以及新下岗又没有进入再就业中心人员的“确保”问题,做到不留死角。要务必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防止出现脱节现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困难职工的帮贫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职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要把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特殊困难群体包括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特困职工家庭,以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中新出现的需要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他们的“低保”问题,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在推进改革中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特别是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统筹考虑财政、就业、社会服务等有关方面,特别是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出台,一定要十分慎重。特别是进行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关闭等重要改革和调整时,首先要安置好职工。企业分流富余人员,下岗职工分流方案要明确提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措施,并且要征得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报有关政府部门核实备案。企业裁员后的一定期限内,如果新录用人员,应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关闭破产企业必须妥善处理好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接续问题。凡是职工安置方案不完善、资金没有落实的,不能进入关闭破产程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会有部分职工下岗,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向广大职工群众讲清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清楚前进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只能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来解决的道理,讲清楚党和政府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有关政策措施,多做释疑解惑的工作。在实际操作中,要深入到职工中去,向群众详细解释各项政策,既要按政策办事,又要有情操作。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广大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将企业改革发展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要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保证企业的稳定,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肩负着极为重要的责任。在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和分离分流的过程中,党的组织不能散,党的工作不能停,要把保持企业稳定和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作为企业党组织的中心任务。越是困难的企业,越是矛盾集中的地方,越要健全党组织,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把解除劳动合同的所有党员都组织到党组织中来,关心、帮助他们,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共同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特别是兼并破产的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优势,与职工群众同甘共苦,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下岗职工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保证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四是要千方百计开辟就业门路,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一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生活水平下降的问题,最终还是要靠扩大就业,在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上下大功夫。这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能够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要把就业和再就业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国有企业减员增效要与促进再就业相结合,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优势企业,应尽可能充分挖掘企业内部潜力,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兴办各类经济实体等提供新的就业岗位,尽可能多地安置分流人员。要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市场有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广阔就业空间的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和家政服务业,积极探索开发卫生保洁、环保绿化、交通管理、治安联防等公益性就业岗位。要认真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吸纳下岗职工,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在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税费减免和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加强再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提高下岗职工再就业技能。鼓励社会各界多渠道举办再就业中介服务机构,通过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多种形式,为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提供更便捷、更周到的服务,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五是要落实责任和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和社会稳定的责任制度。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是全局性的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形成合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尽快完善和落实各项稳定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稳定责任制度。对工作不深入,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蝇尽快完善和落实各项稳定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稳定责任制度。对工作不深入,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快建立企业稳定和再就业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对本系统内稳定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将中央关于稳定工作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还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把再就业岗位、再就业政策和再就业服务真正落实到每个下岗职工身上。同时,要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发挥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的制度和机制,规范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办法和程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和化解突发矛盾。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我们都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把工作做到前面,不留死角。
  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始终是我们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中要认真解决好的一件大事。我们要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理解和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确定的方针政策,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扎扎实实地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