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工会

 

 


  截至2001年12月底全国新建企业已建立工会组织113.01万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80115家,私营企业878735家,乡镇集体企业171283家。共发展会员3701.8万,其中,外商投资企业800.2万人,私营企业2053.6万人,乡镇集体企业8484万人。
  1999年,全国总工会在宁波召开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大会,在这次大会上,全总提出了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并由各级党委牵头,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党工共建的建会方针。会议确定了1999年到2002年的建会目标:截至2002年底,新建企业建会要达到3600万家,发展会员1.3亿。
  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在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可以说阻力比较大,尤其是一些比较大的、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属于利税大户的私营企业建会难度更大;而许多小型私营企业因为较为分散也不好建会,再加上,有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把建立工会组织与发展地方经济对立起来,更是增加了建会工作的难度。
  据介绍,宁波会议之后面对建会难的一些障碍,各级工会和党政机关认真履行了对中共中央和工人的庄严承诺,层层签定责任状,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攻坚措施。对于不愿建会的大型私营企业,上级工会分别对其进行引导;对于分散的小型私营企业,组织他们建立行业工会和区域工会,如大楼工会、市场工会,形成纵横交错的工会网。在已建会的企业中开展“双爱双评”及建设“职工之家”的活动,积极发挥工会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健康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