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远望律师事务所于一九九四年四月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开业,现为合伙制组合形式. 所内多名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十余年,具有比较成熟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业务素质.
  根据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特点,本所基本业务以经济法律事务为主要业务范围,其中包括金融、房地产、证券等法律事务;以涉外经济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为业务发展方向,兼办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担任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中介机构作用。
  本所有三名律师具有司法部、中国证监会授权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三名律师具有工商代理资格或专利代理资格,还有的律师担任仲裁会仲裁员。
  为不断提升对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和质量,本所聘请立法、司法、法学研究教学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为顾问团,、从而保障律师的各项服务准确、及时、到位。
  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是律师的职责,律师从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本事务所接受委托,为当事人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 担任法律顾问;
◆ 担任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代理人,参加诉讼或仲裁;
◆ 办理有关投资、贸易、公司组建、公司清算、证券、拍卖、技术转让、专利、版权、房地产经营等业务活动中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 担任见证人;
◆ 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或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
◆ 提供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 代书诉状、合同、声明、遗嘱等法律文书;
◆ 其他法律事务。